健保局日前正式公告「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所辦理轉診作業須知」,到醫院看診的病患只要是持醫師開具的轉診單,基本門診部分負擔則仍維持調整前金額,但若未經轉診,直接至地區醫院、區域醫院或教學醫學門診就醫,基本門診部分負擔則會依醫院層級別增加不同金額。不過值得注意的是,牙醫、中醫如轉介病患至西醫,礙於牙醫、中醫部門與西醫部門屬不同體系,不適用西醫的部分負擔規定,所以轉診後門診部分負擔不能減免。

「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所辦理轉診作業須知」中規定,特約醫院、診所門診基本部分負擔是依「逕赴就醫」或「轉診」二類方式計收;急診部分負擔以則一種方式計收。民眾未經轉診逕赴各層級就醫時,醫學中心計收360元、區域醫院則收240元、地區醫院及基層院所則分別計收80元及50元;如經轉診時,醫學中心計收210元、區域醫院則收140元、地區醫院及基層院所則各計收50元。至於急診部分負擔,醫學中心計收450元、區域醫院則收300元、地區醫院及基層院所則各計收150元。

病患除須注意由牙醫、中醫部門轉診西醫部門時門診部分負擔不得減免外,非健康保險特約醫院、診所將病患轉診至屬健保特約醫院、診所就醫,亦不適用西醫部門門診部分負擔減免的規定;此外,特約醫院、診所接受轉入或辦理轉出的病患人次與未經轉診的人次比例異常者,健保局還將列為追蹤輔導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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